时间:2026-01-28 12:47:57编辑:史蒂夫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针对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详细指导:
针对特殊群体(如重点人群、 student with severe health conditions),制定特殊的防疫措施,并提前告知。
严格执行场所管理
对培训场地进行日常管理和消毒,确保环境清洁和设施运行良好。
强化健康管理和教育
加强健康素养教育,避免因健康状况不全导致无法参加培训。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在培训场地设置明确的隔离区或临时隔离区域,防止人员聚集。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特殊群体和 student with severe health conditions,制定特别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透明和可追溯性。
强化收费期限管理
提前向学员开具合法票据,并做好财务记录,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财务权益。
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
针对特殊群体,要求提供特别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
签订规范合同
针对特殊群体和 student with severe health conditions,制定专门的教学方案,并提供额外的学习资源。
保障师资队伍质量
对 hire外籍人员或 student with severe health conditions,开展特殊资质审核,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完善安全管理
在培训场地设置明显标识的隔离区域,禁止与学龄学生接触。
加强安全教育
在各 school 和 local government 嘱处建立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定期演练和模拟训练
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突发情况(如健康检查、人员聚集等),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并演练。
加强快速反应机制
针对特殊群体,由学校或 local government 指定专人负责其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和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
在培训场地设立明确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
联合执法与监督
与 school 或 local government 结合,共同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宣传与教育
在学校、 neighborhood 和 local government 的显著位置发布防疫信息,并开展普及活动,提高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安全意识。
注重细节管理
在培训安排中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避免因细节疏忽导致的安全隐患或培训中断。
通过以上措施,培训机构可以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为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 supports 和服务。
以下是对多个地区“和”地区的疫情防控通知的详细分析:
这些通知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的共同责任和一致要求,确保培训活动的安全与有序进行。
以下是对您提供的文章内容的高质量改写:
寒假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开展疫情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为了切实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各中心校要重点做好文化课类培训的监管,对假期开展的文化课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培训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家长签订合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收费票据要标注截止日期,坚决杜绝出现收退费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教育引导学生,告知家长一定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参加培训,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的,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要责令停止招生;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业务的,要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教育部将从2025年3月起,定期将黑名单中的机构(举办者)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监督。
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
1. 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
2. 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
3. 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4. 秒步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
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月30日
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学校:根据鲁教疫控组字【2025】92号文件,各镇(街、区)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密度。
寒假在即,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校门封闭式管理
1. 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信息登记。不得组织开展文艺汇演、家长开放、单位联欢聚餐等大型聚集活动。
各培训机构内部要制定并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因病缺(课)勤人员进行病因追查和病情跟进,做好情况统计和上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和属地社区居委会。
春节后准备开展线下培训的机构,在复工复课前两天要求师生填写《2025年香洲区师生春季返校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全方位做好人员精准摸排。对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地区旅居史和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按照最新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不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暂不返校。
香洲区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